新药品管理法私设仓库如何处罚
-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或者以虚构的名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经营药品和违法所得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那么,未经许可私设仓库属于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情形之一。在私设仓库的情况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责令私设仓库的行为立即停止,不得继续进行未经许可的药品经营活动。
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私设仓库经营的药品和由此获得的违法所得将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这是保护公共卫生和药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
处以罚款:对于私设仓库的违法经营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根据法律规定,罚款金额一般为违法经营药品和违法所得金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被给予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对于涉及私设仓库的违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确保药品市场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私设仓库可能导致药品流通中出现假冒伪劣、过期药品等问题,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因此,对于私设仓库这类违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常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
在落实处罚措施的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依法程序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则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1年前 -
私设仓库是指药品经营企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设立的用于存储药品的场所。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私设仓库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的,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私设仓库的处罚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以及可能的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
罚款: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私设仓库的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处以罚款。具体的罚款金额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可能会根据私设仓库的性质、规模、违法所得等因素进行测定。法律规定的罚款数额一般是相对较高的,以此来惩罚违法行为,并起到震慑作用。
-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对私设仓库的药品经营企业,可以追缴其违法所得,同时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违法所得是指通过私设仓库获得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未经审批的药品、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获取的利润。没收违法所得是对违法所得的惩罚措施,旨在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公众利益。
-
其他行政处罚措施:除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以外,对私设仓库的药品经营企业还可能面临其他行政处罚措施。这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责令关闭私设仓库等措施,以确保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制止,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药品质量。
总的来说,私设仓库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药品监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的形式多样,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以及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目的是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
1年前 -
-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私设仓库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以下是私设仓库可能遭遇的处罚措施:
-
行政处罚:私设仓库将被列为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整改、暂扣或吊销相关资质证照等。
-
警告通告:私设仓库的管理者可能会受到警告通告,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如拒不整改,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
资质吊销:私设仓库可能会因为涉及重大违法行为而被吊销相应资质,不得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
行政拘留:在严重情况下,私设仓库的管理者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限制其人身自由一段时间。
-
刑事责任:如果私设仓库的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法律处罚和刑事制裁。
总之,私设仓库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企业及个人在药品管理中务必严格依法合规,切实遵守相关法规规定,维护行业的良性秩序和公共安全。
1年前 -
















































《零代码开发知识图谱》
《零代码
新动能》案例集
《企业零代码系统搭建指南》









领先企业,真实声音
简道云让业务用户感受数字化的效果,加速数字化落地;零代码快速开发迭代提供了很低的试错成本,孵化了一批新工具新方法。
郑炯蒙牛乳业信息技术高级总监
简道云把各模块数据整合到一起,工作效率得到质的提升。现在赛艇协会遇到新的业务需求时,会直接用简道云开发demo,基本一天完成。
谭威正中国赛艇协会数据总监
业务与技术交织,让思维落地实现。四年简道云使用经历,功能越来越多也反推业务流程转变,是促使我们成长的过程。实现了真正降本增效。
袁超OPPO(苏皖)信息化部门负责人
零代码的无门槛开发方式盘活了全公司信息化推进的热情和效率,简道云打破了原先集团的数据孤岛困局,未来将继续向数据要生产力。
伍学纲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通过简道云零代码技术的运用实践,提高了企业转型速度、减少对高技术专业人员的依赖。在应用推广上,具备员工上手快的竞争优势。
董兴潮绿城建筑科技集团信息化专业经理
简道云是目前最贴合我们实际业务的信息化产品。通过灵活的自定义平台,实现了信息互通、闭环管理,企业管理效率真正得到了提升。
王磊克吕士科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